2022年12月7日 星期三

21世紀最偉大的網球運動員之一,答案只有一個!無可爭議的王者 納達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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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8 第1257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新書鮮讀 21世紀最偉大的網球運動員之一,答案只有一個!無可爭議的王者 納達爾
如何解讀演藝經紀、藝術經紀合約常見條款?如何進行經紀合約的談判?

新書鮮讀
21世紀最偉大的網球運動員之一,答案只有一個!無可爭議的王者 納達爾
圖/堡壘文化
書名:《紅土之王:拉法•納達爾》

內容簡介:史上最偉大的網球運動員!紅土之王──拉法•納達爾

第一本最全面也最深入的傳記專書,再次回顧他締造網球界史無前例紀錄的傳奇篇章!

如果說到誰是21世紀最偉大的網球運動員之一,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擁有22個大滿貫男子單打冠軍得主、網球場上無可爭議的王者、西班牙的憤怒公牛、紅土之王─拉法-納達爾!

在這本圖文並茂的傳記中,藉由深度的訪談與多達近百張的精彩照片,完整記錄了他的巔峰之旅,從他早期在馬約卡被叔叔托尼指導,夢想成為一名職業足球運動員,到他早期的比賽生涯,轉為職業球員,他在ATP的第一個高級冠軍,在羅蘭加洛斯的第一個大滿貫冠軍,第一個溫布頓冠軍和第一枚奧運金牌以及打破紀錄的第22座大滿貫冠軍並且精選了他漫長生涯中最關鍵的十場比賽,讓所有為這位西班牙鬥士深深著迷的讀者能再一次重溫他驚奇的旅程。

除了納達爾精彩的人生故事之外,在這本書中你更能透過許多詳細與精美的數據圖表與不為人知的小故事,從完全不同的角度深入了解這位網壇傳奇不可思議的過人之處,從他的發球速度、致勝球落點,到他在球場上為何喜愛以特定的方式擺放水瓶、為紅十字會募集1700萬美元作為支持那些遭受冠狀病毒影響的人的慈善工作等等,做為第一本讓我們能夠透徹瞭解這位紅土之王的傳記專書,熱愛網球的你我都不容錯過!

作者介紹:多明尼克•布利斯(Dominic Bliss),多米尼克•布利斯在過去25年裡一直在撰寫關於網球的文章。 他曾是《王牌網球》雜誌和《英國網球》雜誌的編輯,也曾擔任《金融時報》的網球記者,並寫過兩本關於網球的書。 多年來,他曾多次採訪過拉法,首先是在這位年輕球員開始參加ATP巡迴賽的時候,後來在巴黎、馬德里和馬略卡的雜誌上接受任務。

搶先試閱:〈馬約卡男孩〉

根據家族流傳下來的傳說,自14世紀以來,納達爾的祖先們就已經居住在馬約卡島,當時它被稱為馬約卡王國(Regnum Maioricae)。雖然納達爾本人居住在這座島上僅僅35年,但要瞭解這個人以及他在馬約卡社會中的地位,理解巴利亞利群島的歷史是很重要的。

鑑於這座島在地中海的關鍵位置, 幾個世紀以來, 它經常遭到入侵。一開始是由塔拉底特(Talayotic) 人(可能來自小亞細亞), 後來是腓尼基人(Phoenicians)、希臘人、迦太基人(Carthaginians)、羅馬人、汪爾達人(Vandals)、拜占庭人(Byzantines)和許多的北非列強─他們都輪流掠奪和征服。

到了中世紀,馬約卡島開始繁榮,甚至享有獨立時期,直到18世紀初成為西班牙統一的一部分。

在西班牙內戰(1936–1939)之後,島上居民相對安然無損,經濟情況完全轉向。大量的團客伴隨著18-30派對俱樂部(Club 18–30 party night)所規劃的種種誘因而來。馬約卡島帕爾馬國際機場在1950年代後期開啟,並很快地每年經手百萬名旅客。在2020年全球疫情爆發之前,此數據已增加至每年近3000萬人,旅遊業佔島民GDP(國內生產毛額)的80%。

但近年來,該旅遊形態的方向完全改變,島嶼政府已經意識到,廉價的旅行團並不代表著這個地中海偏遠小島的未來。他們寧願歡迎少許的遊客,但他們口袋裡有更多的錢。這導致對於大眾市場沿岸開發和促進更多永續鄉村旅遊發展的限制。現在,馬約卡島人正為那些厭倦了大眾市場海灘假期的高檔遊客提供體育和活動假期,以及精緻的農場觀光住宿(或稱農莊旅遊﹝agroturismos﹞)。納達爾網球學院成功吸引了來自歐洲各地的球員,也與此有關。

當被問及旅遊業對於他心愛島嶼的影響時,納達爾本人仍然相當務實。「我認為這對經濟有好處,對當地人也有好處。我認為馬約卡島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我想,這就是他們會來的原因。」

與此同時,巴利亞利地區的自豪感又再度復甦,雖然遠遠不及西班牙本土的加泰隆尼亞獨立運動那麼強硬,儘管如此,馬約卡島人開始慶祝他們的文化;將自己與西班牙卡斯堤亞的專橫霸道區分開來。

這一點在他們的語言中最為明顯。雖然所有的馬約卡島人都能全然流利地使用卡斯堤亞西班牙語,但這並不是他們的日常語言。納達爾和他的島民同胞們講的是一種稱為馬約基語的加泰隆尼亞方言,這種語言跟卡斯堤亞西班牙語的差別幾乎就像英語跟荷蘭語的差異一樣。於是,buenos

dias就是bon dia(早安);adios就是adéu(再見);muchas gracias 就是moltes gracis(非常感謝)。要真正瞭解納達爾大腦的運作方式,必須理解馬約基語是他平時與家人和朋友相處時使用的語言。馬約基語是他聊天、思考及嚮往的語言。

但是,對於像納達爾這麼有名的人來說,身為馬約卡島人的自豪與西班牙的愛國主義之間存在著一絲細線。為了慎重起見,他從不貶低自己的西班牙身份。沒錯,他不會錯過任何表達他鍾愛馬約卡的機會,但他很快就會提醒大家,他同時也是西班牙人。

西班牙是一個由各個極度自豪的地區所組成的脆弱聯邦,許多地區就像馬約卡島一樣,擁有自己的語言或方言。納達爾大多數的贊助商是卡斯堤亞西班牙人而不是馬約卡島人,而且其總公司都位於西班牙本土。如果過分強調他的馬約卡身份,可能會造成彼此關係的疏遠,對他的財務成本影響甚巨。

而今,這位網球運動員在某種程度上是他所在島嶼的非官方大使。2014年12月, 他在一個特別儀式上被正式譽為「馬約卡寵愛之子」

(Favourite Son of Mallorca)。事實證明,在曾經獲得該榮譽獎項的11名島民中,他是唯一在世的獲獎者。

鑑於他的國際影響力和知名度,納達爾可說是史上最著名的馬約卡島人。說到底,還有誰呢?

有詩人米格爾.科斯塔.略貝拉(Miquel Costa i Llobera), 歌手孔查.布伊卡(Concha Buika)、胡安.米克爾.奧利佛(Joan Miquel Oliver) 和瑪麗亞. 戴爾. 瑪爾. 博尼特(Maria del Mar Bonet), 音樂製作人山繆.布瑞亞(DJ Sammy),畫家米格爾.巴塞羅(Miquel Barceló),電影製片人阿古斯丁.維拉隆加(Agustí Villaronga),以及許多其他的運動員,包括足球選手米格爾.安赫爾.納達爾(納達爾的叔叔),馬爾科.阿森西奧(Marco Asensio)和希斯科.穆尼奧斯(Xisco Muñoz), 摩托車賽車手胡安. 米爾(Joan Mir) 和豪爾赫. 羅倫佐(Jorge Lorenzo),網球運動員卡洛斯.莫亞(納達爾現任教練)。但其中很少有人在西班牙、網球界或世界摩托車錦標賽(MotoGP)之外享有盛名,也沒有人像納達爾那樣贏得全球聲譽。

▶▶ 閱讀更多 堡壘文化 多明尼克•布利斯(Dominic Bliss)《紅土之王:拉法•納達爾》

 
如何解讀演藝經紀、藝術經紀合約常見條款?如何進行經紀合約的談判?
圖/典藏藝術家庭
書名:《當文創遇上法律:讀懂經紀合約書》

內容簡介:如何解讀演藝經紀、藝術經紀合約常見條款?如何進行經紀合約的談判?「契約」是文創產業經營的基礎,從源頭的創作到後續各類型的交易,都脫離不了契約。而經紀合約更是將文創工作者,從表演或創作的「專業素人」引進商業領域發光發熱的關鍵。

經紀合約扮演文創相關的商業交易很重要的「守門人」角色,具有商業價值或潛力的專業人士,才能吸引經紀人提供一份經紀合約,展開後續的合作。但簽署經紀合約也只是合作的開始,善始善終才是真正的「專業」。

本書以「議題式」設計,分別以「什麼是經紀」、「演藝經紀」、「藝術經紀」、「經紀合約的談判」為主題,帶領讀者理解經紀領域專業的重要性,共同參與培育台灣專業的表演者、藝術家、運動員等經紀產業的沃土。

作者介紹:賴文智,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所長、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智慧財產培訓學院顧問、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監事、台灣商標協會常務理事

搶先試閱:〈如何由合約條款判讀經紀人所經紀的範圍?〉

1、常見的藝術經紀合約類型

常見的藝術經紀合約可大致分為二種類型,一種主要是針對「作品」,另一種則包括「作品」與「創作活動」(或所有公開活動)。通常以「作品」為主要經紀對象的合作,經紀合約不會對於創作者的創作活動做太多的規範,而是創作者創作完成後,同意交付或提供(例如畫作原作或是其掃瞄的數位檔案)予經紀人進行展示、授權、交易等經紀活動,但創作者自行創作而希望自行保留、贈送予友人而不願交付經紀,或接受業主委託創作而無法另行交易,都是正常、可預期的狀況,不在經紀的範圍內;而同時包含「作品」及「創作活動」的經紀合約,則是除了針對已經創作出來的「作品」之外,經紀人可以協助藝術家對外承攬有關新的創作委託,或是藝術家出席相關節目或現場活動的安排。就像是文藝復興時代許多偉大的作品,其實都是由教會或貴族針對其特殊需求委託創作的成果,並不是創作者自主創作後,銷售其作品。

2、經紀範圍的約定例示

因此,一份藝術經紀合約中,藝術家委託經紀人進行經紀活動的事項包括哪些範圍?實際上有非常大彈性的空間。以下即就先前曾撰擬過的藝術經紀合約與經紀範圍有關的約定,提供予讀者參考:

(1) 乙方(藝術家)同意就其過去及未來創作之《美麗人生》系列作品(以下稱「乙方作品」,包含本合約生效前乙方創作的所有該系列作品),專屬授權甲方(經紀人) 擔任乙方作品的經紀人。為避免爭議,《美麗人生》系列作品指乙方以附件所示之抽象人物技法繪製之系列作品。

(2) 本合約有效期間內,甲方擁有「乙方作品」的專屬經紀權,由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處理與第三人接觸、洽商「乙方作品」的展出、銷售、授權、辦理相關活動或進行其他合作事宜。除本合約另有約定者外,乙方不得自行或委由任何第三人與他人接洽「乙方作品」的各種交易或合作事宜。惟乙方如有贈送或留念之需求者(不含任何取得報酬或銷售之情形),得隨時以書面通知甲方排除在「乙方作品」之範圍。

(3) 乙方同意甲方得於事先經乙方同意,代為接洽另行委託乙方從事藝術創作、演講或其他乙方同意之創作或商業活動事宜,惟此項合作並非專屬經紀合作範圍,僅就特定甲方所同意之範圍,得以經紀人名義代為接洽、簽約等。

(4) 甲方同意乙方得自行銷售乙方作品,惟除經甲方事前同意者外,應以銷售乙方作品原作之「所有權」而保留著作財產權之方式銷售,以確保乙方作品後續之授權收益,並避免乙方後續創作之作品有利用先前創作之元素時,涉及侵權事宜。

(5) 乙方同意甲方為執行本合約經紀業務,得使用乙方姓名(含筆名)、肖像,乙方並同意提供個人介紹及經紀作品相關說明(基本資料、創作時間、歷程、發想、照片等)供甲方從事經紀業務之用。

上述條款我們可以判斷出幾點重點。首先,這個經紀合約包含「作品」經紀與「創作活動」的經紀。經紀人除了可以就「作品」展出、銷售、授權等進行經紀外,也可以為藝術家接洽有關藝術創作、演講或其他商業活動;其次,針對「作品」經紀的範圍,並不是所有藝術家創作的作品都在經紀的範圍內,而只限於「特定系列」的作品,這種情形在藝術家從事不同媒材或是創作的不同階段,可能會選擇不同的經紀人協助推廣,或是藝術家覺得只有特定系列的作品比較適合商業化,為保留較大的創作自由,其他領域的創作就先不列在委託他人經紀的範圍;三者,這個藝術經紀合約混合「專屬經紀」與「非專屬經紀」,針對特定系列的作品是專屬經紀,藝術家自己是不能未經經紀人同意進行「乙方作品」的展出、銷售、授權、辦理相關活動或進行其他合作,但針對「創作活動」,則為「非專屬經紀」。除了經紀人可以幫忙承接相關的創作或商業活動之外,藝術家自己也同樣可以做這些事情。如果是由經紀人幫忙承接的,就要依據經紀合約的約定支付一定比例的佣金予經紀人,自己承接的創作委託則不需要支付佣金。

重點摘要

當我們在接觸一份藝術經紀合約時,針對「經紀範圍」可以先區分經紀的範圍是只有「作品」,還是也包括「創作活動」,再針對「作品」經紀的部分,確認是全部的創作作品,還是只限於特定範圍的作品,最後再分別針對「作品」與「創作活動」是屬於「專屬經紀」還是「非專屬經紀」, 大概就可以掌握經紀合約所希望規範的「經紀範圍」。藝術家與經紀人在一開始洽談合作時,把經紀範圍討論清楚,有助於雙方對於未來合作模式形成較具體的「想像」,比較不容易因為誤解藝術經紀合約而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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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東漁村體驗海女日常 登稜上大草原賞360度遼闊美景
東北角的福隆以海水浴場及便當聞名,還有完善的自行車道,適合親子一日輕旅行,可騎乘單車遊走馬崗漁村、登上極東的三貂角燈塔;或者探訪舊草嶺隧道,感受豐富鐵道文化。若時間允許,還可驅車至桃源谷大草原,看隨風搖曳的芒草。

如遇員工上班遲到 可以扣發薪水嗎?
「本公司是美髮業,有位同仁常遲到,幾乎每個月都有1十幾次,甚至跟客人約好美髮時間她也不見人影,導致客訴,還要臨時請其他同仁處理,跟她規勸警告好幾次,但她遲到情況不見改善,我可以扣她薪水?」一位連鎖美髮公司人資長問我上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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