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即將生效執行的3號令將強制要求台商揭露最終受益人。
2024年4月30日大陸人行、市監總局聯合發布《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2024〕第3號),自2024年11月1日起執行,對台資企業影響如下:
一、什麼是受益所有人?如何判定受益所有人?
1、受益所有人是指最終擁有或實際控制公司或享有企業最終收益的自然人(標準1)。
2、受益所有人判定標準
(1)通過直接方式或者間接方式最終擁有公司25%以上股權的自然人。
(2)雖未滿足上述標準1,但最終享有公司25%以上收益權、表決權的自然人。
(3)雖未滿足標準1,但單獨或聯合對公司進行實際控制的自然人。
(4)如果通過上述標準均不能確認受益所有人,則應當將負責日常經營管理人員視為受益所有人。
二、註冊規模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必須備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公司註冊規模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一律強制備案受益所有人信息。若公司註冊資本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或股東、合夥人全部為自然人,及個體工商戶、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及其分支機構,以及境內公司、合夥企業的分支機構,均無需備案受益所有人。
三、受益所有人信息備案及管理部門
1、受益所有人信息需填報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經常居住地或工作單位地址、聯繫方式、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種類和號碼及有效期限、受益所有權關係類型及形成日期、終止日期(如有)、涉及受益所有人股權比例、收益權比例及實際控制方式等信息。
2、市場監督管理局及地方登記機關為直接信息接收方,負責登記註冊系統的建設、信息歸集,並報送至人民銀行。
3、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為真正的信息管理者,負責建立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系統,以及後續的信息接收、保存、處理等。
4、受益所有人信息原則上不對外公開,但政府有關機關為履行職責需要,可以依法向大陸人民銀行獲取受益所有人信息;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義務時,可以通過人民銀行查詢受益所有人信息。
四、受益所有人未申報的處罰
1、企業未申報將依照企業登記管理有關行政法規處理。
2、一旦發現備案主體備案的受益所有人信息不準確,應當責令備案主體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萬元人民幣以下罰款。
大部分台商對填寫受益所有人信息並不陌生,近年來大陸金融機構在針對銀行開戶、授信過程中均已要求企業填報過受益所有人信息,對於相關概念和要求已有一定瞭解。但本次3號令的強制備案,對通過境外公司、信託公司、股權代持等隱藏受益人的台商還是會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
(本文發自上海,網址www.mychinabusin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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