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把握過年連假出國旅遊,然而若是在海外有就醫,可以在6個月內向健保署申請醫療費用核退。健保署提醒,雖然可申請核退,但建議仍可以視需求購買海外突發疾病醫□險,獲得□完善保障。
健保署表示,民眾若在海外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須立即在當地院所就醫者,可以在門、急診治療當日起,或出院日起6個月內,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資料,郵寄或親送至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
對於國外醫療費用核退金額標準,健保署採審查後「核實」給付原則,以前一季支付特約醫院及診所的平均費用為上限,超過上限值,則不予給付。以最近一季(今年1至3月)核退金額上限為例,門診每次1024元、急診每次3298元、住院每日6227元。
申請需檢附書據如下:1.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如非英文,應檢附中文翻譯)
2.診斷書或證明文件(如非英文,應檢附中文翻譯)
3.住院案件者:出院病歷摘要(如非英文,應檢附中文翻譯)
4.護照貼有相片頁及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如為自動通關者請註明於相片頁
5.其他:公證驗證書(大陸地區住院天數≧5 天者之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需經公證、驗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