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0日英國的商業、創新及技能部(Department for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Skills,簡稱BIS)為呼籲歐盟在全球風起雲湧的數位經濟市場環境中,應積極提升歐洲企業競爭力、建構對消費者友善的市場,公布英國對歐盟數位經濟之願景(The UK's vision for the European Union's digital economy)之推動政策。
雖然歐洲各國的資通訊環境持續發展,然而在這個瞬息萬變的網路時代,由各國不同民情而拼盤、組裝出來的歐陸市場加上過時的規範,讓歐洲地區無法像美國這個單一大型市場一樣,利用新創、資助來發展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數位商務企業體。
歐洲數位市場的困境
對消費者不友善的服務環境:購買串流等線上服務之消費者,無法於歐盟跨國使用;或是跨國進行線上購物的消費者,通常無法享受與實體通路相同的優惠等,線上與實體消費差異的消費糾紛時有所聞。
新創企業遭遇許多限制:跨境提供數位服務的企業也需與傳統大型跨國企業一樣繳稅給所有交易地區國家。此外,若要申請網域名稱,還需要有當地實體地址。
創新服務受到法規限制,窒礙難行:如「分享經濟」等新型態數位經濟活動在許多歐盟各國中受到限制,導致全球市占率不如其他地區企業。
跨歐洲公民服務未全面數位化:雖然部分歐盟成員國家已提供線上公民服務,但許多公民仍不太清楚線上權益以及個人資訊的安全性,故影響了他們進行跨國交易的意願。
英國政府建議歐盟應該跨出大膽的一步,以創造開放且有彈性,能反應出數位經濟特色的市場環境。其提出的推動政策的願景是:打造一個享受跨國線上服務比國內實體交易還容易的環境、簡化的線上服務申請行政流程,以及在歐洲境內可跨區付費、收看,不受到任何限制的串流影音服務。
英國為因應這些問題,營造開放又具彈性的數位經濟之市場特性,針對消費者與企業提出兩項改善方案,希望未來五年內在歐盟推動的策略:
移動性與資安-數位消費者的歐洲
1. 建構消費者購買數位產品或服務後可在歐盟內自由合法使用、如同實體商品一樣不受跨境使用限制之法規與環境。
2. 消除因居住地不同而產生數位服務及產品價格差異的問題。數位內容和服務在歐盟裡要有統一的基本售價,再以各國法律和稅法訂出合理的售價,而不是任由各國漫天喊價,隨意訂出不合理的價格。
3. 所有歐盟國家在網路上消費的基本權益要統一,且提供100%線上完成交易之線上消費者權利相關制度。
4. 讓消費者更能控制自己的資料,且企業若要利用消費者的資料時,要能明確的註明用途,讓消費者可對自己的個人資料擁有更多的掌控權,並了解這些資料可能會被各國企業用來做些什麼。
5. 各國連上網路的收費必須統一,且消費者至其他歐洲國家連網時,也能享有與在自家連網一般相同的待遇。
6. 盡可能將所有公共服務線上化,節省時間與費用支出。
透過競爭的創新-帶動數位創業家的經濟模式
1. 建構線上企業之單一登記,跨國通用之簡化公司登記流程:如申請網域名稱不需要有實體地址、公司法規線上化讓公司申請可線上24小時內完成、電子商務營業稅以歐盟全區為徵收單位、各國商務法規線上查驗等。
2. 讓新創企業在市場可穩定成長,避免現有市場排擠。
3. 建立限上企業合理的跨境課稅制度,避免各企業採取不合理的避稅方式。
4. 為因應數位經濟發展之需求與獎勵企業,改善歐洲稅制體系。歐盟稅務局應該對所有跨國營業的企業收取營業稅,針對不同規模的企業也要有合理的稅務規劃,跨國營業稅也要有合理規劃,避免各國企業只想在自己國家發展業務。
5. 歐洲法規須符合新型態數位經濟之需求,以促進創新產業的活動與成長,以利全球發展。
6. 新技術必須可跨國界相容及轉移,才能創造出跨歐盟的市場。
7. 在數位經濟裡,資料將扮演創新與創意發展的能量,需要制定明確的匿名資料應用手冊。
歐洲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預期效益
歐盟預期歐洲數位單一市場將創造250億歐元市場規模,2010年「The Economic Impact of a European Digital Single Market」報告中提出,預計至2020年為止,歐洲數位單一市場規模將創造4%的GDP成長。
資料來源: 英國政府入口網站 GOV.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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