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爆出平台負責人曾國緯以「假債權、真吸金」詐騙25億元,imB受害人已達數千人,據了解,金管會已以疑涉違反《銀行法》、對不特定人吸收存款的違法吸金,移送檢調。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昨(2)日說,imB是金隆科技公司並非金管會監管,對是否涉及違反吸金需由檢調認定,一旦違法並犯罪獲取利益逾1億元者、依《銀行法》最重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500萬以上、5億元以下罰金。
依《銀行法》29條第一項,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人收受款項或吸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的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
換言之,imB疑似以高息、假債權收受民眾款項、再去投資相關商品,已有違反《銀行法》、非銀行不得吸收存款的疑慮,依該法,違反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若因犯罪獲取財物或財產利益達1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500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罰金。
童政彰坦言,近期的確有有收到民眾陳情,指出imB疑有以高息、假債權吸金,疑似違反《銀行法》的違法吸金,但後續仍需由檢調視個案做判斷。
imB平台是透過網路、業務人員,以網路行銷方式做P2P不動產債權借貸的搓合。
主要運作模式,是企業主將不動產做抵押,imB幫該企業找原始借款人並做土地抵押設定;之後,這原始借款人再將手上的債權、透過該平台、賣給其他一般投資人。
例如企業抵押土地、跟原始借款人借500萬元,債權就在該原始借款人手上,原始借款人將這500萬元債權、以3、5萬小額再轉出售,投資人投報率達5至8%。
依imB自救會群組訊息,曾國緯為支應自己其他子公司,先挪用資金、之後更發行「假標」,沒有這個借款案、卻在官方網頁上架讓一般投資人投資,等於是詐欺;隨後因連投資人利息都無法支付,整起案子才爆發。
童政彰呼籲,民眾透過P2P做網路借貸,需注意四大風險,一、貸與人與借用人互不相識,對於倒帳風險難以合理預期評估。
二、網路借貸平臺如經營管理能力不足,內部控制不佳可能發生捲款潛逃、詐欺,或資訊系統因駭客入侵致交易資料遭竄改、交易款項被盜或個人資料外洩等侵害權益事項。
三、貸與人出借後,款項非可隨時收回,縱使有債權讓與之機制,但不保證讓與成功,貸與人會面臨流動性風險。
四、借款與存款不同,不能保證收回,民眾對未來的損失或糾紛需審慎評估並注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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