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諳租賃、融資公司操作手法的「財經小白」,誤入消費、理財陷阱案例層出不窮。行政院消保處統計,二○二○至二○二三年間,各地方政府受理涉融資公司消費爭議每年約三、四百件,爭議態樣以「無法解約,或需支付高額手續費始得提前清償」約占七成最多,其次是「不知是融資貸款」、「業者話術詐騙」、「違約金過高」。
租賃及融資公司的放款亂象,導致許多民眾被誘騙去借高利貸還不出來,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形容資融公司所推出的手機貸、中古車貸這是「新型態負債」,國民黨籍立委王鴻薇痛批,以前年輕人是存一桶金:「現在是存一桶債!」
有車子就能貸款,連頭期款都不必自備,聽起來很輕鬆簡單,最後經常衍生消費糾紛。這類消費融資糾紛在二手車交易市場比較常見,年輕人想要買車子,有時會掉入這類消費糾紛,爭議點不在買來的二手車上,而在於融資。
資融公司的放款亂象,除了超貸及高利貸之外,最為人詬病的是詐騙和假交易這兩大類,前者甚至已經演化成「詐騙一條龍」,後者則是為了規避公司法第十五條的規定,透過假買賣,讓融資公司可以用「買賣」的名目借錢給民眾。
問題公司以不實廣告,誘使消費者上鉤購買服務或產品是現在極為常見的「先買後付」(BNPL)爭議,最常見就是諸如電腦、瑜伽、醫美課程的販賣,消費者買了後,發現根本不值,卻無法退款。金融業者指出,大型上市公司旗下的資融公司,雖然本身並未對消費者行詐:「卻買了有詐騙嫌疑公司的應收帳款,幫這些公司更快速周轉金流!」成為幫凶。
消保處處長鍾瑞蘭說,以去年為例,融資公司所涉的前三名行業分別是「補習班」、「瘦身美容」、「交友服務」,案件數約占整體融資公司消費爭議七成,去年中部大專院校多名學生遭業者以無卡分期話術詐騙案件,也是透過融資公司貸款。
包括租賃公司、融資公司,以及BNPL這些非金融機構業者,漫無限制地借錢給許多年輕的「無卡小白」,甚至前進校園,讓很多年輕人在入社會前就債台高築,甚至牽連父母「子債父償」。
鍾瑞蘭說,大專生無卡分期詐騙案件,根本沒有商品買賣行為,是實質詐欺行為,但消保處或地方政府收到申訴,仍會從寬認定,協助消費者跟業者調解。
鍾瑞蘭說,消保處協調主管機關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增訂「消費借貸契約」條款,充分揭露相關資訊,如主管機關衛福部要求瘦身美容業者在契約裡寫明,健身房契約則由體育署規範業者,若未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可以主張消費借貸契約不具效力。她坦言,主要是處理契約內容,至於融資公司行為面該如何規管,不在消保範圍。
鍾瑞蘭表示,消保處正在收集國外對融資公司的規管情形及國內產業營運狀況,提供相關機關後續研訂融資公司管理機制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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