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加入搶錢行列,金管會近來接獲金融機構申請發債額度暴增,今年金控及銀行趁利率低搶發公司債及金融債,發債金額合計已逼近3,000億元,打破近十年新高紀錄,資金主要用來提高資本、發放股利及營運資金等需求。
官員表示,近來不止一般企業為鎖住低利率大量發債,金融機構也加入搶錢行列。
根據櫃買中心到上周五(13日)資料,今年金控及銀行已發行的公司債及金融債,合計已有2,861億元,其中金控有1,505億元,更是去年一年的三倍。
今年到上周五為止,多達十家金控發債,約七成上市櫃金控,都趁利率低檔搶發債,包括富邦金、中信金、國泰金、新光金、兆豐金、合庫金、台新金、開發金、永豐金及華南金,其中發最多的有400億元,最少的有30億元。
根據金管會規定,銀行發行金融債須事先向金管會提出申請;金控發債採單一窗口,同時送給證期局、銀行局、保險局,銀行局以及保險局會在十天內回覆證期局,若無問題,12天申報生效。
利率處低檔,金融機構進行財務操作,取得較便宜中長期資金,今年金融機構申請發債的主要資金用途,包括提高資本、發放股利及營運需求等。
例如,金控為發放股利,有短期資金需求時,過去會發一年期以下商業本票,現在利率低,發個三、五年的公司債,先鎖住成本;也有些是舊債到期,發利率更低的債償還,降低資金成本。
金控業者表示,銀行法規定,銀行完稅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30%法定盈餘公積,因此,金控一直會有資金缺口,這是結構性問題。
例如金控旗下銀行子公司賺100元,只能上繳70元,但仍用100元來認列投資收益,實際卻只收到70元,資金缺口只有靠發債,才能支應發放現金股利、電腦系統更新等固定成本支出。
金控業者表示,除了支應必要支出,也可多籌一些低成本的中長期資金,因應未來可能的重大投資計畫。除此,金控也可發次順位債來增資子公司,拉高子公司的資本。
銀行業者則表示,銀行發金融債的用途,主要是用來改善資本結構,提高資本適足率,及支應中長期資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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