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鄧小平說香港50年不變,用了個著名比喻,是「馬照跑、舞照跳,保留資本主義生活方式」。香港回歸五周年那個月,香港著名銷金窩大富豪夜總會結業,象徵香港「舞照跳」的紙醉金迷結束,後來港人加上一條叫「股照炒」。今年鋪天蓋地的大疫症下,香港馬不能照跑了,但股還是照炒,而且仍然可以炒出不少紀錄,但最近有個事件,被香港股壇中人當作一個指標,拿來看股還可不可以照炒,這個事件,就是港警拘捕15人,指其涉嫌操控股價、串謀詐騙和洗黑錢事件。
這事說來複雜,簡而化之,是今年8月10日,香港警察國安處以違反港版國安法為由,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該集團高層等十人,又拉大隊進入該集團大樓搜查。事發之時,壹傳媒的股價連日不跌反升,而且升出多個紀錄來。再往後一個月,香港警方突然出動拘捕15人,罪名就是在壹傳媒股價異動中,涉嫌操控股價,干犯串謀欺詐及洗黑錢。
拘捕15人事件,在香港是極為特別的,且不論案情如何演變,都影響深遠,在今日時勢下,香港媒體公開議論不算多,但財經界私下的討論卻沸沸揚揚,其焦點有三大疑問,分別一是港警辦壹傳媒股價案,因何出動的是毒品調查科;二是這股市中出了動靜本是香港證監會的事,為何是港警出手而證監會又作何取態;三是此案警方初步捕人的指控,涉及到港股未來如何炒,比如做空成為一個罪狀、炒「即日鮮」(即當天買進當天賣出)成為一種罪行,那港股以後怎麼來炒。
這三大疑問,香港老經紀也只能解出一半。首先是港警因何出動毒品調查科,而不是商業罪案調查科,難道事件涉及毒品嗎?
有香港財經高人私下解答,說香港警察的毒品調查科 ,其實下設著一個「聯合財富情報組」,這個情報組很少現身,甚至沒有公開辦過案,因其專責搜集香港各路來路不明的財富、可疑的交易。
原來這組的業務當然都與毒品交易有關,現在看來業務擴大了,看來警方認定壹傳媒股價案相關的財富有問題、交易有疑問,所以派出「聯合財富情報組」來辦,而最後指控的罪名中,有串謀詐騙及處理犯罪所得,是刑事罪行,又與財富組業務相關。
警方拘捕炒股的人,令香港證監會的角色、功能、取態成疑,沉默數日,香港證監會還是坐不住了,發了一條聲明。這聲明被香港財經界認為是經典性文件,但一般人真的讀不通,又得請財經高人出手解讀。
高人逐句解讀,總結起來有相當特別的三點,一是聲明上來就說本來不想說話,但循眾要求不能不說幾句,這也呼應到結尾說大家就別再問了,不會再說了。但緊跟著證監會又說,警方指控的罪名中,有涉及到其地盤,作為監管機構證監會為了公眾利益也想澄清一下立場。
其二,香港證監會說到與同警方之關係,說兩者間有諒解備忘錄,涉及到如何交情報和協助調查,同時各方又都有司法管轄權,如洗黑錢等,證監會也可以出手調查。這一部份內容,似乎在說清楚證監可做甚麼。
其三,這是聲明的精華,大意是說市場不當行為調查通常涉及複雜法律及論證問題,亦需要對證券市場運作、交易模式及投資者行為作出專業評估。 證監會隨時樂意回應警方根據諒解備忘錄作出的要求。這一段被財經高人簡化為「專業的事當由專家說了算」。
香港證監會的取態之疑,只能心領神會,但股市中的專業行為,警方指控是否成立,香港財經圈內吵翻天,首先就是這案子是否涉及洗黑錢或犯罪所得,一種最多人認同的解讀是,如果拿黑錢如販毒所得來炒股,就是洗黑錢,但如果自己口袋中拿出來就是白錢。
其二是要弄明白「沽空」與「沽出」的區別,壹傳媒香港這種股份只能「沽出」不可能「沽空」,而「沽出」如果犯法,未來怎麼炒股。
三就是香港股市流行炒「即日鮮」即早上買進下午獲利賣出,低買高賣就是炒,怎麼界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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