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路透記者在報導緬甸洛興雅危機期間,被控非法持有官方文件,違反緬甸機密法,緬甸法官三日裁決罪名成立,判處兩人七年徒刑。兩名記者都說,是警方設局陷害他們。路透總編輯艾德勒痛批,這項判決是緬甸民主轉型過程中的一大倒退。
緬甸籍的卅二歲記者瓦隆和廿八歲記者喬索歐去年十二月被捕時,正在調查十名洛興雅穆斯林在若開邦印丁村遭屠殺事件,他們拍下受害者被綁在一起而後處決的照片,這些照片後來刊出,讓向來聲稱是在反恐、並未侵害人權的緬甸軍方罕見承認錯誤。
兩名記者在庭審時對法官說,去年十二月,兩名素未謀面的警察邀請他們到仰光北部一家餐館吃飯,並把包在報紙中、與他們調查的事有關的文件交給他們,不料他們離開餐廳後立即被便衣警察逮捕。後來一名警察在法庭作證時說,警察在餐館見他們是一個陷阱,目的是阻止和懲罰他們報導軍方屠殺洛興雅人。
緬甸機密法從殖民時代就實施,違者最高可處十四年徒刑。瓦龍和喬索歐被捕後一直被關押,都沒認罪。
路透總編輯艾德勒在聲明中說:「對緬甸、路透記者瓦隆和喬索歐及各地新聞機構而言,今天是令人難過的一天。這項判決旨在恫嚇媒體並讓他們沉默,違背法治與言論自由,緬甸政府必須將此事當成緊急事務出面導正。」
瓦隆在判決出爐後說,他沒做錯任何事,因此無所畏懼。
這件案子被視為緬甸新聞自由與民主的試金石,判決出爐立即引發國際批評。歐盟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兩名記者。
歐盟外交政策部門指出,這項判決「危害媒體自由、公眾知情權以及緬甸的法治發展」。聯合國駐緬甸辦事處表示,緬甸應該釋放這兩人,呼籲當局尊重他們追求言論和信息自由的權利。
去年八月起緬甸軍隊對洛興雅人的血腥鎮壓,造成至少一萬人死亡,七十萬人逃往孟加拉。
【中央社/華盛頓3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今天譴責緬甸將2名路透社記者判處徒刑,宣稱此事「令人深感擔憂」,籲請緬甸將此2人立即釋放。
這2名記者分別是32歲的瓦隆(Wa Lone)和28歲的喬索歐(Kyaw Soe Oo),他們曾報導緬甸洛興雅穆斯林遭屠殺新聞,今天依違反機密法罪名,被判7年徒刑。
仰光美國大使館發表聲明說,本案引起外界對「緬甸法治與司法獨立的嚴重關切,這2名記者被定罪使緬甸政府所宣示擴大民主自由的目標嚴重受挫」。
先前聯合國、歐洲聯盟以及英、法2國都已對此判決加以譴責,並呼籲將去年12月即遭到監禁的這2名記者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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