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將自6月11日起召開維持約一個月的臨時會;據了解,爭取納入臨時會三讀的法案為「2+1」項,除了行政院長賴清德已點名的空氣汙染防制法、公司法,礦業法也力爭躋身臨時會。
賴揆上周四在行政院會上指出,立法院本會期可能召開臨時會持續審議尚未完成的重要法案,如:財團法人法、空汙法、公司法、軍人年改等修法,請相關部會持續積極與立法院溝通協調,能於臨時會結束時完成審議。
空汙法因涉及年底地方首長選舉,民進黨團幹事長何欣純表示,這是臨時會首要要處理的優先法案。
空汙法爭點在於環保署實施空汙總量管制措施時,必須「會同」經濟部;但在野黨堅持要改為「會商」,讓環保署握有主導權。經濟部則是擔心若改為「會商」,只要冬天境外空汙一到,火力電廠全都停擺,全台灣都不要用電了,堅持要維持「會同」。
除了賴揆已點名的法案,立法院長蘇嘉全本周五也將召集朝野協商,審視哪些法案也有機會納入。據悉,礦業法涉及水泥業者生產,而水泥供給則與產業發展,公共建設息息相關,有機會納入臨時會討論。
在一片水泥業者破壞山林的撻伐聲中,上周初審通過的礦業法版本,與行政院版草案有極大落差。院版原是面積2公頃以上,近五年年均產量5萬公噸以上者,應在三年內補辦環評,5萬公噸以下者,應在五年內提出調查因應說明書。
但最終卻通過委員版,結果將補辦環評的礦場,從原本六大礦、58座小礦,又增加了49個面積在2公頃以下的礦場,共有逾百餘座礦場須補辦環評。
此外,礦業法還有新設礦權、礦業用地核定、礦權展延的駁回條件、以及原民諮商同意權的程序等多數關鍵條文皆保留送院會協商。
經濟部次長龔明鑫表示,會再與行政院討論,是否要爭取礦業法修法草案回到行政院版草案。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今年11月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第三輪評鑑的日子已步步逼近,但《公司法》迄今都還沒完成修法,基於這項「不得不過」的理由,公司法勢將在立院臨時會期間三讀通過,惟因爭議仍大,會以什麼樣的版本內容通過仍受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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