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大約五歲時,撞見媽媽沮喪的站在一畦血紅色的鬱金香花圃旁。花圃中有一半的鬱金香還立正站好,另一半卻岔開花瓣倒在地上,花都被壓皺了。 「是一隻兔子做的好事。牠一定覺得花莖很好吃,這個小壞蛋。」 那天晚上,彼得幫他爸爸一起設置了陷阱。「我們不會傷害牠,對吧?」 「好。我們只要抓住牠,把牠載到下一座鎮上就好。讓牠去吃其他人的鬱金香。」 彼得用紅蘿蔔當作陷阱的誘餌,懇求爸爸讓他睡在花園裡看守。爸爸說不行,可是還是幫他設定鬧鐘,以便他能成為第一個醒來的人。鬧鐘響的時候,彼得跑到媽媽房間,牽著她的手走到外面,想查看驚喜。 陷阱掉在一個剛剛才被扒出來的坑洞裡,坑洞至少有五呎寬。洞裡有一隻兔寶寶,死掉了。牠小小的身軀上沒有任何外傷,可是籠子已經被抓到凹陷下去,一旁的土地也被爪子抓成瓦礫。 「是土狼,」他爸爸說著加入他們一起查看。「牠們一定是因為想進去,活活把兔寶寶嚇死了。而我們當中甚至沒有半個人醒來。」 彼得的媽媽打開陷阱,取出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的身軀。她把小兔子抱在臉頰旁。 「它們只不過是鬱金香而已,只是幾朵鬱金香而已。」 彼得找到紅蘿蔔,其中一端被啃掉了,他把紅蘿蔔盡可能丟得遠遠的。接著媽媽把兔子的身體放在他掬起的掌心,自己去找鏟子。彼得用一隻手指拂過兔子的耳朵,它們在兔子臉上彷彿蕨類植物一樣豎了起來,還有牠神奇小巧的腳掌,頸部柔軟的毛皮,上頭布滿他媽媽的眼淚。 他媽媽再回來時,摸了摸他的臉。他的臉因為羞愧而發燙。「不要緊的,你又不知道。」 可是事情才不是這樣。這件事過後很長一段時間,彼得只要一閉上眼睛,就會看見土狼。牠們的爪子刨著泥土,下巴不斷啃咬著。一次又一次,他看見自己做著他當時該做的事:從他的睡袋起身,找一顆石頭,把石頭拋擲出去。他看見土狼逃回黑暗中,看見自己打開陷阱,放兔寶寶自由。 一想起那段回憶,焦慮之蛇便重重攻擊他,讓彼得幾乎嚇得快要斷氣。在土狼殺死兔寶寶那天晚上,他沒有出現在應該出現的地方,此刻他也沒有置身於他應該置身的地方。 他大口喘氣,讓肺部重新充滿空氣,然後坐了起來。他把照片撕成一半,然後又再撕成一半,把破碎的照片丟到床底下。 把佩克斯留下不是他該做的事。 他跳了起來,他已經浪費了很多時間。他從行李箱裡撈出一些物品:一件長袖迷彩T恤、一件羊毛運動衫,還有一套備用內衣褲和襪子。他把除了運動衫以外的所有東西全部塞進後背包裡,把羊毛衫綁在腰上。牛仔褲口袋裡有一把摺疊小刀、皮夾。他在登山靴與球鞋間猶豫了一分鐘,決定選靴子,雖然他沒有立刻穿上它們。 文章出處/資料提供:小麥田出版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