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積極規劃公辦的民眾長期照護等配套措施,就足夠了嗎?我覺得是不夠的,因為這僅能照顧民眾的基礎保障,民眾還是要投保商業的長期照護險,彌補不足的缺口。
根據國發會資料顯示,台灣人口年齡分布超過65歲的比例,將在2018年超過14%,成為高齡化社會,到了2025年比率將更近一步超過20%,邁入超高齡社會。快速高齡化與所衍生問題,愈來愈受國人的重視。
另一項統計顯示,近20年來,65歲以上失智人口增加2.6倍,90歲以上失智盛行率34.1%,即每三人有一人失智;國內需要照顧的老年人口,13年增加三倍。
需要看護的人,平均照顧的時間六年半,其中有1/4的人,需要照顧的時間長達十年以上,以長期照護機構為例,一個月的費用約2~6萬元,加上近年出生率低,龐大照顧費將是子女沉重的經濟負擔,民眾應趁早規劃長期照顧保險。
為了因應現在高齡化的社會,雖然長期照護法已通過,預計要照顧民眾的晚年生活,但我覺得仍然不足,未來政府僅能提供基本保障,不足的缺口仍需依靠商業保險彌補。
金管會已統一規範商業保險長期照護的定義,需符合生理功能障礙或認知功能障礙。生理功能障礙判定為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及更衣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存有三項以上障礙;認知功能障礙則依失智量表判定失智狀態或阿茲海默氏等病症,且有時間、場所及人物三項分辨障礙的兩項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市面上的長照險有90天免責期的約定,保戶必須在免責期屆滿後,仍持續符合「長期照顧狀態」才可獲得給付保險金。長期照顧保單大致分為二類,一類含身故給付,保費較貴,另一類不含身故給付,保費較便宜,民眾可依自身需求購買。
我的建議是,民眾應趁年輕保費較低時,為自己買一個保障,但因為這類型保單期間相當長,選擇信譽卓著穩健經營的保險公司是非常重要的。(台銀人壽精算部經理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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