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6日 星期四

黃之鋒等判囚 港支聯會堅悼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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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第5110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今日頭條 黃之鋒等判囚 港支聯會堅悼六四
兩岸新聞 涉違港區國安法 港「光城者」7人被捕
禁仲介國人赴陸就業、登廣告 陸委會重申:沒有例外
兩岸同婚遲遲未過 陸委會:要會銜涉民法能修法通過

今日頭條
黃之鋒等判囚 港支聯會堅悼六四
香港特派員李春/香港報導/聯合報
六四事件三十二周年迫近,黃之鋒等二十四名民主派人士去年參與六四維園燭光晚會被控罪,其中黃之鋒等四人被判囚四至十個月不等。香港支聯會說,今次判刑是對公眾政治表達作出阻嚇,但支聯會堅持今年六四有悼念活動。

香港支聯會去年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六四燭光晚會,參加者中有二十四名民主派人士被控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其中有四人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被判囚十個月,岑敖暉判囚六個月,袁嘉蔚及梁凱晴各判囚四個月。他們的代表律師說,四人仍在考慮就刑期提出上訴。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稱,被告明知集會未經批准,是故意及有預謀,是公然犯法,是向公眾表達出他們比其他人享有更多自由,法庭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反映本案的嚴重性及以儆效尤,避免其他人效法。

這位法官強調,案發時社會仍受動盪及衝擊,不能忽視及低估大型公眾活動,會引發暴力事件的風險,不法分子亦有機會伺機挑起事端。黃之鋒在另一案件保釋期間犯上本案,是加刑理由,本案刑期亦需與黃之鋒涉及的禁蒙面法案件判刑,分期執行。

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對判刑感到失望,強調那只是和平集會,表達政治反對並非有罪。今次判刑是對公眾的政治表達作出阻嚇,泯滅暴力集會及和平集會的界線,並不符合人權法的準則,以及香港基本法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

對今年香港警方如拒絕六四集會的申請,支聯會有何表態?鄒幸彤說支聯會將堅持當日有悼念活動,支聯會早前已入紙申請舉辦紀念六四事件的燭光晚會,即使港府「紅線」不斷飄移,支聯會仍會堅持做應該要做的事情,也會評估法律風險,相信市民也可以因應今次判決作出評估,希望每人自行選擇一種方式悼念六四。

   
兩岸新聞
涉違港區國安法 港「光城者」7人被捕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聯合報
主張武力革命的香港「反送中」運動學生組織「光城者」昨天表示,有成員昨天一早被警方拘捕,警方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昨天在社群平台臉書留言,各成員遭警員上門拘捕,現正被警方拘留,已有律師前往了解情況。留言聲稱:「政治打壓不會令我們卻步,光城者剩餘成員必將堅守啟迪民智的宗旨,並繼續薈萃英才,對抗暴政。」

另據「香港01」報導,「光城者」有七名成員被捕,事件起因是四名成員昨天潛入將軍澳一所學校盜竊,校方保安發現後報警求助,警員當場逮捕各人。

報導表示,警方隨後到被捕者家中搜查,查獲一些「港獨」物品,接著拘捕「光城者」另外三名成員,包括發言人阮嘉謙。報導稱,被捕七人全部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網上資料顯示,「光城者」於前年「反送中」爆發期間成立,成員主要是中學生,他們曾在社群平台留言,指「武裝起義」和「武裝革命」是香港「唯一出路」。他們也被某些人視為「煽暴組織」。

今年一月,「光城者」多名成員曾在旺角及沙田擺設街站,向市民介紹各地「武裝起義」的歷史,警方其後圍封街站,同時控告他們違反防疫限聚令。

   
禁仲介國人赴陸就業、登廣告 陸委會重申:沒有例外
記者林汪靜/台北即時報導/聯合報
勞動部日前要求人力銀行不得刊登赴中國大陸就業的職缺廣告。陸委會6日再次重申,台灣人民赴陸就業之人力仲介業務是禁止項目,尚無例外許可空間,這是法律的規定,也不得在台從事廣告播映,但也強調政府會參酌各界意見,評估整體情勢及產業需求,持續檢討相關規範。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於6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依照兩岸條例第35條,規定從事台灣人民赴陸就業之人力仲介業務是屬禁止項目,尚無例外許可的空間,因此任何人不得從事國人赴陸工作之人力仲介事務,這是法律的規定。

而兩岸條例第34條規定,未經本條例許可之中國大陸勞務,不得在台從事廣告之播映,除非有經兩岸條例許可的情形,也就是經過經濟部投審會赴陸許可的台商,可以在台灣從事徵才廣告播映外,否則不得在台刊登在陸職缺的廣告。

但有些業者反映在臉書等網路社群平台,如果以個人方式貼文刊登徵才資訊,是否違反相關規定?邱垂正指出,主管機關表示會邀集相關部會再研商處理方式。行政機關已開過多次跨部會會議研商依法行政管理,後續也將由主管機關進行法規宣導跟審認具體個案如何裁罰等工作,陸委會都會提供相關協助。

他說,由於國際社會環境的變遷,中國大陸對台挖角型態多元、案例類型複雜,政府會參酌各界意見,評估整體情勢及產業需求,持續檢討相關規範,使台灣相關法規能夠與時俱進,更加完善以維護整體市場秩序,以維護台灣產業的安全與利益。

不過,有媒體追問,根據陸委會統計,自2011到2017年,每年台灣赴陸求學的台生人數,分別是1433、1858、2314、2259、2137、2183及2567人,基本上是逐年成長的趨勢,如果按照陸委會防止大陸挖角我高科技人才的邏輯,未來政府是否會限制優秀台生赴陸就學?邱垂正強調,政府不會限制國人赴陸就學、就業。

   
兩岸同婚遲遲未過 陸委會:要會銜涉民法能修法通過
記者林汪靜/台北即時報導/聯合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6日判決戶政事務所須讓台灣和澳門同性伴侶准許申請結婚登記。陸委會6日對此表示,目前司法院院會已通過涉民法第46條修正草案,未來如果修法通過,國人即可與港澳伴侶在台結婚登記。至於還未通過的兩岸同婚,陸委會強調,已有法律基礎,只是要會銜涉民法能在立法院修法通過。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於6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關於港澳人士與台灣人民結婚,依照港澳條例第38條前段規定,這適用於「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目前司法院院會已經通過涉民法第46條的修正草案,正辦理與行政院會銜送請立院法審議事宜,未來如果修法通過,我國國民即可與港澳伴侶在台辦理結婚登記。

不過,由於大陸地區人民受限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仍無法申請結婚登記。邱垂正指出,依照兩岸條例及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已有法律規範基礎,但涉及到入境事宜、面談機制、登記程序等問題,各機關意見有待進一步整合,司法院對於同婚的修法研議過程,陸委會都保持高度關注,也會提供他們相關實務運作的參考意見。

邱垂正還指出,陸委會也不斷蒐集兩岸同婚在法規、實務相關問題等資訊,並與相關主管機關持續交換意見,陸委會也正配合行政院的指示,與相關機關進行後續研議評估推動。

他強調,已經有法律基礎,只是要會銜涉民法要能在立法院修法通過,陸委會也在配合行政院的指示,在配合行政院指示之前,陸委會與各部會都有密切交換意見,也從實務上、從法規面提出看法給行政院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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