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台殺害港籍女友潘曉穎的港男陳同佳赴台投案一波三折,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昨再度否認港台就陳案設立窗口,要求台灣明確批准陳入境,並提供簽證及赴台日期等,如此香港就可透過警務合作機制協助;李家超並首度提出,台港可以「石棺藏屍案」模式處理嫌犯移交。陸委會昨仍重申,若陳同佳確定來台面對司法,隨時可透過單一聯繫窗口聯絡,我方會依法辦理。
李家超昨接受信報專訪指出,既然陳同佳有意赴台,想像不到為何不能成行,仍然對台方「開綠燈」充滿期望,希望事件早日完結和成事。他再次強調,香港政府從來沒有與台方建立任何聯繫窗口,亦不想再就此問題爭論,只要台方明確批准陳同佳入境,包括提供簽證和赴台日期等細節,香港可以採取類似二○一六年石棺藏屍案移交嫌犯的安排。
李家超提到,港台曾於石棺案透過警務合作機制移交嫌犯,當時案中嫌犯潛逃台灣,其後台灣政府將嫌犯遞解出境,嫌犯登機抵港後被香港警方拘捕。他表示,陳是台灣通緝犯,但陳在香港是「自由人」;既然陳同佳自願赴台,看不到有什麼可阻撓陳同佳投案。
針對港方說法,陸委會昨晚提出三點聲明。首先,陸委會表示,針對陳同佳案,陸委會已一再說明希望依法將殺人嫌犯繩之以法、還給被害人公道,共同實現司法正義的立場堅定。
其次,陸委會指出,如果陳嫌確定要來台灣面對司法,隨時可以透過單一聯繫窗口聯絡,我方會依法辦理。第三,對於外界各種前提、假設性的說法,陸委會沒有進一步的說明。
閱報秘書/石棺案港嫌 在桃機交接
二○一六年香港爆發轟動社會的水泥石棺藏屍案,四名嫌犯在香港犯案後逃往台灣,由於台港沒有司法互助協議,香港透過管道向台灣請求協助,我移民署以「危害我國公共安全之虞」撤銷相關人等簽證,並以證件到期、逾期滯台為由,將涉案人遞解出境。
二○一六年三月底,一名失蹤多日的廿八歲男子張萬里,在香港荃灣一棟大樓內被發現已死亡,且屍體被人放入木箱中,以灌滿水泥的方式「藏屍」,由於外觀有如石棺,被稱為「石棺藏屍案」。
港警調查發現,涉案嫌疑人已出境,嫌疑人為三男一女逃往台灣。這四人是在同年的三月十一日入境台灣,核定能夠入境一個月,四月十日嫌犯何姓女子主動到台北文山二分局報案。何女稱,她的護照曾被同夥的曾姓男子等人扣留,擔心會成為下一個「水泥封屍」受害人,要求警方保護,並供出嫌犯藏身地點。
台灣警方在四月十一日即將另三名嫌犯曾姓、劉姓與張姓男子帶回。由於台港司法互助不完善,台方遂以逾期滯留為由,實施遞解出境,在桃園機場移交給香港人員。港警與台灣刑事局人員,在空橋完成交接手續,搭乘港籍國泰航空。嫌犯在香港人員的看守下上機,落地香港後,港警就依法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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